Friday, June 29, 2007

2007年病理实验室法案

监督管制专业操作
化验室体检须医生引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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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吉隆坡27日讯)国会一旦通过2007年病理化验室法案,公众必须经医生引荐才能前往化验室进行身体检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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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蔡细历说,目前公众可自行到病理化验室或药剂行验血,唯法案一旦生效,化验室就不能再为自行上门的公众提供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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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,私人诊所目前提供的一般身体检验,包括尿验、验孕和检验血糖等服务,将不受这项法令的约束,私人诊所仍然可以继续这些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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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细历是今午在下议院提呈2读2007年病理实验室法案后,在记者会上这么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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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,这项法案主要是为了监督和管制,国内病理化验室的专业操作,法案也规定所有新设立的化验室必须拥有营业执照、具有专业资格的医务人员,包括病理学专家、科研人员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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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化验室聘用的员工一样必须具备病理专业资格,业者所采用的器材和化验程序也必须符合国际标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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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,这项法案将确保化验室拥有一定的服务水平,为公众提供准确和可信任的化验结果,以保障病人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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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细历说,我国目前共有200间私人病理化验室及90所附设在私人医院的化验室,法案一旦通过这些化验室将不受影响,但须在6个月内调整以符合法案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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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法案生效后成立的病理化验室,就必须根据程序申请执照,无论是通过个人、合伙或公司方式经营,其中一名执业者都必须具备专业医务资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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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新闻摘自于《诗华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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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后感言

我是在这行混的,所以感触特别深。
毕竟,我国目前并无任何有效法来案规定病理化验室不能直接接触病人,或在未经医生的推荐下,不许为大众提供健康检验服务。你也应该不难发现,现今的健康检验服务是乎过渡商业化了(有如百货市场的货物,有着一系列的削价竞价活动,以提高市场获益)、有点变相(有者销售药物/营养补助品来了),好像就为了赚钱而赚钱,把原有的意义、价值与专业统统都抛一边了...有时也很怀疑,到底此项服务的专业水准是否还在、还可靠可信吗(尤其检验结果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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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法案,在外国已执行很久了;而我国,这法案其实很早前就有医学相关单位/组织提出,只是没被认真处理和探讨罢了!如今是乎有了着落,在国会下议院2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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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地病理化验室主要通过两个管道争取营利,即:一、直接接触病人(门市生意),二、通过私人诊所/医院。当然以门市生意的获利较为引诱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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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我所知,多数医生通常都会排撤或抵制做门市生意的病理化验室,因为在他们的角度来看,此举是不合法的(在国外是,在我国可不是,因为我国的法律本就多漏洞可钻...),是项竞争(由于病人直接往验血中心做健康检验,诊所失去了提供这服务带来的利益...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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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一旦法案被通过,相信很多以门市生意为主的病理化验室将面对沉重的打击,门市生意做不成了,平时与诊所(医生)生意伙伴的关系和基础又不稳...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化验室,“由营转亏”的局面看来是难以避免的! 有趣的是不知道这些化验中心将如何应对即将来临的逆境...?
1.为再次投入医生的怀抱(市场),一场削价战将会爆发?
2.尽可能调整到卫生部的要求(聘请专业医务人员)?
3.暗地里为上门的无知病人/顾客进行健康检验,无视法案的存在?
4.接受残酷的现实,唯有结束营业?或
5.有其他更实际的方法/策略...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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